法制網記者 張維
  一份今日發佈的報告顯示,截至目前,我國專門關於互聯網的法律法規中,共有法律3部,其中兩部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佈的法律性文件,行政法規6部,部門規章約30餘部,司法解釋5部。內容涉及基礎網絡管理、資源管理、業務管理及安全管理四個方面。
  但互聯網立法仍需在諸多方面加以完善。這份報告同時指出,互聯網企業違規成本較低,違規事件屢禁不止,大量新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如流量劫持、客戶端干擾等行為亟待立法規制。
  這份報告名為《中國互聯網法律與政策研究報告(2013)》(以下簡稱《報告》),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研究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與騰訊互聯網與社會研究院,在今日召開的首屆互聯網法律政策論壇上聯合發佈。
  ???集中於個人信息保護電子商務領域
  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研究院院長曹淑敏介紹,截至2013年年底,我國互聯網寬帶接入和移動互聯網用戶數均居全球首位;互聯網服務收入近6500億元,同比增長超過40%;網絡零售額突破2萬億元,6年間增長76倍;政務微博與微信總數超過10萬。互聯網新技術、新業務的快速發展,帶來了管理、安全等方面的巨大挑戰。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互聯網法律經歷了從無到有的建設過程。尤其是2000年以後,隨著互聯網逐步進入商用領域和實行市場化運作,我國有關互聯網的立法活動呈上升趨勢,先後頒佈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法律規定。
  《報告》分析,2013年,我國互聯網立法主要集中於個人信息保護、電子商務等領域,同時,地方立法非常活躍,很多省份制定或出台了信息化條例,也在寬帶建設、電子商務、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做了有益探索。
  例如,北京推動《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出台,在信息化工程建設、信息資源開發利用、信息技術推廣應用及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確立標準和相關罰則;制定《北京市微博客發展管理若干規定》,打擊網絡謠言;首提保護“網絡安寧權”。
  ???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亟待規制
  2013年的立法熱點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取得重大進展,電子商務領域立法進程加快,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秩序進入法制化渠道,網絡版權保護力度進一步加強。
  《報告》指出,從監管趨勢來看,互聯網監管呈趨緊態勢,對用戶權益保護、網絡版權保護、信息安全保護的力度逐漸加大。監管範圍也在逐步擴大,如電子商務、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秩序等相繼被納入法制化軌道。
  但是,互聯網立法仍有很多不盡完善之處。《報告》指出,目前行業主管部門的法定授權、執法資源及執法手段有限,在行為識別、取證、細則、專家機制等方面存在執法困境,後續相應的市場競爭監管制度、機制等尚需配套。
  新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亟待規制。這些行為包括流量劫持、客戶端干擾、商業抄襲、網絡搭便車、競價排名、網頁抄襲、域名惡意搶註或使用、軟件惡意不兼容、對搜索結果不合理人工干預、未經許可商業性使用上他人產品/服務等行為。
  在移動智能終端管理上存在監管盲區。例如,對預裝應用軟件可否被刪除沒有規定,預裝應用軟件改型後備案缺乏相關管理辦法,終端制定備案的執行情況沒有建立相應的報送制度。
  此外,據《報告》披露,2013年,與互聯網具有強相關關係的民商經濟案件有140餘件,其中大部分為知識產權糾紛,特別是著作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少數為不正當競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合同糾紛,涉案標的多數為視頻,少數為計算機軟件和商標。
  法制網北京7月15日訊  (原標題:流量劫持客戶端干擾等亟待立法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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