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記者 鄭青)城鎮供水是重要的公共服務內容。如何滿足用水需求、保障用戶權益?11月25日,湖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分組審議了《湖北省城鎮供水條例(草案二審稿)》。
  今年9月23日,湖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對《湖北省城市供水條例(草案二審稿)》進行了審議,經過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後,形成了草案二審稿。該條例的二審稿在一審稿的基礎之上進行了較大的調整,增加28條,刪去18條,條款由56條增加到66條,把適用範圍由城市擴展到了城鎮。其中二次供水的管理是改動較大的內容之一。
  二次供水的問題在調研中反映比較突出。有的委員、立法顧問組成員提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設施的建設質量、供水水質、水壓、收費標準等都存在不少問題,應該加以規範。
  根據草案二審稿,供水單位接受二次供水設施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和管理的指導性收費標準,與供水單位協商承擔具體費用。
  二次供水收費複雜,涉及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省人大常委會委員餘景然認為,二審稿雖然沒有再提二次供水的收費,但已分解在二次供水的管理中,涉及到運行收費、維護收費和管理收費。他建議,確定一個底線,防止二次供水交給供水單位之後就漲價,不能讓居民用水的價格高於現行水價。
  “有些地方水價太高,且有幾種水價。”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玲認為,要解決這個問題,新城區要從源頭做起,老城區改造主要靠增加容積率,平衡投資收益,該政府承擔的由政府承擔,該投資商承擔的由投資商承擔,不能把成本轉嫁給居民。
  按照國際慣例,一個城市的供水應該對居民只能是一種價格。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王澤洪認為,供水企業不能因為二次加壓,就把增加的成本轉嫁給老百姓。
  “二次供水的價格必須統一。”省人大城環委副主任委員張達華表示,新建二次供水設施,可以與企業協商,出一定的資金,由供水部門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統一定價。對二次供水管理,應該與一次供水單位是同一個“父母”,要統一建設,統一操作規程,統一清洗消毒等。  (原標題:湖北省人大常委會討論城鎮供水 二次供水居民應“不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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